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公司收取培训基金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专项培训费用处理方式若公司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可依法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不合法收取的常见情形 入职强制收费以“必须缴纳培训基金才能入职”为由强制扣除工资,或以其他名义变相收费,均属违法行为。
未协商或不合理条款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未明确培训内容及用途、或收取金额过高的条款无效。
培训费用归属争议公司自身承担的培训费用不得转嫁给员工,员工个人参加的技能培训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三、员工维权途径 要求退还若已缴纳培训基金,可要求公司全额退还;若涉及工资扣除,可要求补发。
法律救济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确认收费行为违法并索赔。
四、特殊说明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培训基金的分摊方式且合法合规(如离职时按比例返还),则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此类约定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其他强制性规定。
综上,公司收取培训基金需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建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审阅相关条款,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