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培训的召开频率,需根据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区分:
一、党课召开频率 基本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 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 ,且每年不少于四次。 注:季度通常按公历月份划分,例如1-3月、4-6月等为第一季度,以此类推。
灵活安排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灵活调整党课次数 ,但需确保年度总次数达标。例如:
部分单位将党课与支部党员大会合并召开,每季度1次;
个别情况可临时增加党课,但需避免频繁叠加影响教育效果。
二、党员学习活动频率 常规学习机制"三会一课"制度 :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1次);
党员活动日 :部分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开展,但无统一频率要求。
个人自学要求党员需保持经常性学习,可通过阅读《本周学习参考》等材料进行自主学习, 无强制性的每周集中学习要求 。
三、注意事项避免形式主义 :若党课安排过于频繁(如每周1次),可能削弱教育管理的严肃性,建议结合实际科学规划;
特殊场景补充 :在党员大会、政协会议等特殊时段,可安排集中学习,但需注意避免与常规党课重复。
综上, 党员培训并非每周都召开 ,但需确保年度课程总量达标,并结合实际灵活调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