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高等实业学堂 :这是清末“壬寅-癸卯学制”中规定的教育机构,目的是培养高级技术人才。
高等师范学堂 :同样是清末“壬寅-癸卯学制”中规定的教育机构,旨在培养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
专门学校 :1912-1913年“壬子癸丑学制”和1922年“壬戌学制”中规定的教育机构,侧重于某个特定领域的专业教育。
专科学校 :1928年后,“专门学校”更名为“专科学校”,成为高职教育的主要承载者。
职业大学 :1980年创办的天津职业大学是1949年后中国大陆第一所师范院校之外的高职院校。
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专科学校也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部分。
成人高校 :同样根据《职业教育法》,成人高校也承担高等职业教育的任务。
这些高职院校和机构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近代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为培养技术型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