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基本条件失业人员需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时间要求职业培训补贴: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
就业后补贴:自办理就业登记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剩余20%的补贴。
二、补贴标准与申请流程 补贴比例职业培训补贴:可申请80%的培训费用和全额技能鉴定补贴;
部分情况下,就业后补贴可能覆盖剩余20%。
所需材料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备案表、缴费凭证、银行账号等;
补充材料: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后申请时提交)。
申请渠道向受理备案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交申请,部分地区可能通过线上平台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培训费用承担失业人员无需缴纳培训费用,但需提供缴费凭证;
若当地政府采取委托培训,费用可能由政府全额承担。
补贴限额 每个失业期内最高补贴金额不得超过1500元。 违规处理 无正当理由拒绝培训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 四、地区差异具体补贴标准及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