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做宣传广告是否违法,主要取决于广告内容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如果培训机构的广告违反了上述任何一项规定,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广告。例如,如果广告中承诺“保证升学”、“100%考试通过”、“保证获得学位”等,这些都属于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此外,广告中如果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也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违反广告法的培训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因此,培训机构在制作宣传广告时,必须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广告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