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
民族乡和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 : 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如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如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 :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 其他少数民族相关加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重要说明 :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部分民族村及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自2023年开始不再适用。
高考加分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调整,建议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最新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综上所述,江西省对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有明确的规定,但部分政策已经或即将进行调整。建议相关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最新政策,确保能够准确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