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培训后转正扣款的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其合法性:
一、培训费用扣除的合法性基础 专项培训与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仅能在提供专项培训且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若未签订服务期协议或培训不属于专项培训,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培训费属于违法行为。
岗前培训的工资支付义务岗前培训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若以工资抵扣,则可能构成变相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要求补发或解除劳动关系。
二、常见违法情形 无合法依据收费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以转正后扣款形式收取培训费缺乏法律依据,尤其是未明确服务期或专项培训性质时。
高额费用与不合理条款若培训费用过高(如每月1000-36000元)且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能被认定为霸王条款。
三、劳动者维权途径 拒绝支付与协商劳动者可拒绝支付未依法约定的培训费,并要求用人单位退还已缴款项。
法律救济向劳动部门举报 :可通过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查。
申请仲裁或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签订书面协议 :若用人单位提出培训费要求,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服务期、费用金额及退还方式,避免纠纷。
留存证据 :保留培训通知、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材料,作为维权的证据。
综上,若用人单位在转正后以扣除工资形式收取培训费且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或约定服务期,劳动者有权要求退还费用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