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 在职教师外出开展有偿培训或补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禁止在职教师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或从事有偿培训活动,否则将面临罚款、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虽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但未对教师课余时间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工作作出禁止性规定,但结合其他法规,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六条禁令明确禁止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违者将受到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等处罚。
二、违法行为的界定 有偿培训与补课的关联性教师在外开展的有偿培训若涉及在校学生,通常会被认定为有偿补课,无论是否与学校合作。
例外情形若培训内容与教师任职学校无关,且未利用职务便利(如提供学生信息、推荐生源等),可能不直接认定为违法,但需符合当地教育部门的具体规定。
三、可能面临的处罚 行政责任学校可对教师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经济处罚违法所得可能被没收,且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后果极少数情况下,若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遵守规定严格遵循教育部门规定,避免因小失大。
咨询确认若需开展与教育相关的培训,应通过正规教育机构申请成为专职教师。
风险规避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校外有偿补课,避免因信息泄露或卷入纠纷引发法律风险。
综上,在职教师外出开展有偿培训的行为普遍违法,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咨询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