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监管政策,学科类培训受到严格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时间段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国家明确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
周末及寒暑假即使在非法定节假日的周末或寒暑假,学科类课程仍被禁止。
二、允许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条件 时间限制仅限周一至周五开展,且每日课程结束时间不得超过20:30。
报备与资质要求需向教育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同时机构需具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其他限制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课程;
不得以自习、托管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违规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对违规机构处以高额罚款(如23,900元、40,000元等),并没收违法所得。
市场准入限制学科类培训机构需重新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禁止上市融资、资本化运作,外资及上市公司不得控股或参股。
重点监管将违规机构列为“回头看”重点巡查对象,持续强化监管。
四、其他注意事项合规机构选择 :选择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机构,避免报名无证或违规机构。
费用缴纳规范 :不得一次性缴纳大额预收费,需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以上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逐步实施,合肥市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巡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对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