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定,在职教师私下培训学生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与政策依据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包括教师)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偿补课属于典型的营利性行为,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
《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教育机构或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令禁止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违反者将面临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降低岗位等级等处罚。
二、违法性质与后果 行政违法与犯罪私自补课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但若涉及较大规模或违法所得,可能构成犯罪(如诈骗罪)。
权益侵害有偿补课可能挤压教育资源,加重学生和家庭负担,违背教育公益原则。
责任追究学校、教育部门及教师本人将受到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甚至刑事责任。
三、特殊情形说明非在职教师 :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未办理办学手续,私下培训可能涉及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学科类培训 :即使是非学科类培训,若涉及聚集大量学生或以营利为目的,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四、建议与风险提示遵守规定 :在职教师应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避免参与有偿补课。
规避风险 :若需开展教育服务,应通过正规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资格证,明确教学内容与范围。
权益保护 :发现他人违法补课,可通过教育局举报渠道维权。
综上,在职教师私下培训学生不仅违反职业道德,更触犯法律法规,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实现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