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考的人员限定如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
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报考时未有证书的可先报考再补交) 。
身体健康 。
高中阶段户口从省外迁入广东省的考生,须符合相关规定 。
此外,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在校生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 。
根据最新的政策,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要合理安排所属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继续保持分类考试主渠道,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的渠道。该通知还提出,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分类招考规模,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综合以上信息, 高职高考没有明确的、针对特定人群的严格限制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军事院校、公安院校等特殊院校和专业可能有额外的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