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参与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学徒和企业提供多项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一、学徒个人补贴 基本工资保障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需按《劳动合同法》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财政补贴贫困家庭学徒 :对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学徒,财政按每人每年4000-6000元标准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其他群体 :非贫困家庭学徒可享受每人每年4000-6000元补贴(2016-2019年政策),部分城市如青岛、潍坊等对中级工、高级工补贴上限为5000元、6000元。
优先政策贫困人口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等群体,可优先纳入新型学徒培训试点范围。
二、企业补贴 培训经费支持直接补贴 :企业每培养1名合格学徒,可获得5000元补贴(2015年政策),部分城市如青岛、潍坊等对中级工、高级工补贴上限为5000元、6000元。
间接补贴 :财政按企业培训费用的60%给予补贴(2019年政策),技师培训补贴为职业补贴标准的80%。
其他激励社保补贴 :对参加学徒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导师津贴 :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津贴,具体标准由企业确定。
三、其他配套政策财政资金预支 :培训任务完成后,经考核拨付剩余补贴资金。
税收优惠 :对开展新型学徒制的企业,可能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四、注意事项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工种、培训时长等因素有所差异,建议企业提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学徒需完成规定学时并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方可申请补贴。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时间段的调整,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