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及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等级考试、竞赛 ,也不得公布培训对象的学业成绩和排名。同时,幼儿园、中小学校不得将参加校外培训或者培训结果作为招生的依据。此外,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综上所述, 校外培训机构不可以组织或参与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包括等级考试和竞赛,同时也不能公布培训对象的学业成绩和排名。这些规定旨在规范校外培训市场,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