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频次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每年需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培训,且需通过考核。 - 大型企业需在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集中培训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增加不少于2小时的定期培训。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全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通常要求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集中培训。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普通从业人员每年需参加至少1次培训;
餐饮服务人员需额外满足每年40小时的集中培训要求。
二、培训内容与考核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应急处理等;
培训后需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特殊情况说明培训方式可包括自主学习、企业内部培训或第三方机构培训;
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地监管部门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综上,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是每年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未达标可能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