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但约定服务期不影响按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培训期间工资支付原则劳动关系建立即需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处于培训期,均需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特殊情形的例外规定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且服务期尚未结束,可依法约定分期支付工资,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不得影响正常劳动报酬调整机制。
三、维权途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申请支付令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将依法发出支付令。
仲裁或诉讼
若上述途径无效,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服务期协议的限制性
仅适用于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且双方明确约定服务期的情形,普通岗前培训不适用分期支付工资的约定。
综上,培训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权。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培训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