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具体要求如下:
培训的必要性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内容涵盖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基本知识。
培训的例外情况仅当发展对象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培训时,经县级党委批准,可延期培训。但需在1年内完成培训并合格,才能继续发展。
培训与入党流程的关系培训是发展对象必须履行的义务,未通过培训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培训合格后,发展对象需经过政治审查,方可进入预备党员阶段。
补充说明
培训是确保发展对象具备基本党性修养的重要环节,体现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
若发展对象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参加培训,应及时与党组织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
综上,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