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升学

小升初/初升高/高考志愿/职校招生

录播课算教育培训吗

根据北京市教委及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录播课是否属于教育培训需要结合具体形式和场景进行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录播课不属于教育培训的情形 学生自主学习性质

若录播课是学生自主选择观看,未涉及教师与学生的直接交互(如直播互动),则通常不认定为培训行为。

产品性质界定

学习机或平台内置的录播课属于教育产品,而非培训服务。例如,学习机内的课程是预录制内容,学生可随时观看,不涉及实时教学互动。

二、可能被认定为培训的情形 直播课程

若录播课以直播形式开展,且包含教师与学生的实时互动(如问答、作业辅导等),则可能被认定为培训服务。

超前超标学科类课程

若录播课涉及超前教学内容或超出教学大纲标准,且未取得相关资质,可能被认定为违规培训。

三、政策依据与建议

政策依据 :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将“培训”定义为需包含师生直接交互的活动,而录播课因缺乏实时互动,通常不符合该定义。

建议 :家长在选择教育产品时,应关注课程性质,避免混淆。若对课程内容或资质存疑,可向教委或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综上, 纯录播课(如自主观看的学习机课程)不属于教育培训范畴 ,但需注意区分直播课程与录播课程的性质。

人人升学
小升初/初升高/高考志愿/职校招生
加入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