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跳票”通常指的是培训机构在收取了消费者的预付款后,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甚至直接消失,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培训机构“跳票”的法律风险 合同诈骗罪:如果培训机构在收取预付款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虚构履约能力或条件,或者明知自己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而仍然签订合同并收取款项,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部分培训机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家长投资或预付学费,实际上并未用于正当经营活动而是挪作他用,甚至直接挥霍一空。 职务侵占罪:若公司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则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 消费者的应对措施 协商退款:首先,消费者可以与培训机构协商退款事宜,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向法院起诉: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培训机构退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集体诉讼:对于已被套牢的家长,建议立即采取集体诉讼,以增加维权力度。综上所述,培训机构“跳票”是违法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培训机构时,消费者应提高警惕,谨慎选择,避免陷入“跳票”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