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厂里收取培训费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培训费的合法性问题 岗前培训费用不应收取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入职岗前培训属于法定义务,培训费用应由企业承担。若以培训费为入职条件,可视为变相收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规定。
专项培训可约定服务期若企业为员工提供专业技术培训(非岗前培训),可依法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但需注意:
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未履行服务期部分的分摊额;
不得影响员工在服务期内的正常工资调整。
二、违法收取培训费的后果 直接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若以担保、罚款等名义收取培训费,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退还,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若造成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间接法律后果员工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若企业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可能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三、维权建议 拒绝缴纳若企业以培训费为入职条件,应明确拒绝缴纳,并保留证据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
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培训费可要求企业退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
保留证据留存培训合同、缴费凭证、工资条等材料,作为维权的法律依据。
综上,厂里收取培训费的行为普遍违法,员工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