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教师校外培训的合法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违法情形 在职教师私自开展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有偿家教或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活动。若违反规定,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能面临警告、记过等处分。
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除经教育部门批准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若以“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进行学科类教学,均属违规。
占用法定假期组织补课学校及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体补课,否则将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罚。
二、合法情形 非学科类培训教师可参与非学科类培训(如艺术、体育、思维素养等),但需遵守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且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经批准设立的校外机构需经教育部门批准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可开展合规培训,但仅限其登记范围。
三、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含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参与营利性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得占用法定假期组织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明确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
四、违规后果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纪律处分 :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可撤销教师资格。
社会影响 :违规教师可能面临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负面后果。
综上,教师校外培训需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建议通过正规教育机构开展非学科类辅导,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