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培训是否属于加班, 取决于培训的性质和员工的参与情况 。以下是判断的关键因素:
培训的性质 :强制性培训 :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员工参加,且培训内容与员工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则该培训时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属于加班。
非强制性培训 :如果用人单位鼓励员工参加,但员工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加,且培训内容不直接关系到员工本职工作,则该培训时间一般不视为工作时间,不属于加班。
员工的参与情况 :自愿参加 :如果员工完全自愿参加培训,且培训内容与工作无关,则通常不视为加班。
变相强制 :如果用人单位通过绩效考核、晋升机会等手段对员工施加压力,使员工不得不参加培训,则实质上已变为强制性的,应视为加班。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