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培训期间离职是否可以直接走人,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情况(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离职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非试用期离职若已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同样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离职,直接走人。
二、签订服务期协议的情况 违反服务期约定若劳动者在服务期内单方面离职,需根据服务期协议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
合法离职流程即使存在服务期协议,劳动者仍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完成工作交接等手续,方可直接离职。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过错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提供专项培训,劳动者可主张劳动关系无效或要求赔偿,此时可直接离职。
证据留存建议保留培训记录、工资条等证据,以证明培训事实和服务期约定。
综上,培训期间能否直接走人,关键在于是否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以及是否遵守了提前通知的义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