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中确实存在捐资者的情况,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办学性质和资金来源进行具体分析:
捐资设立的情况部分民办培训学校由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例如,2018年某民办学校以30万元捐赠作为注册资金申请设立,另有企业捐资成立保安职业培训学校。这类捐资通常用于满足教育需求或特定行业培训需求。
捐资者的法律地位根据民政部规定,捐资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其出资人属于 捐助法人 ,而非股东或合伙人。捐助法人的财产属于公益财产,不得用于分配或挪作他用。
捐资与办学资质的关系非营利性机构 :需以捐赠资金作为办学启动资金,且资金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营利性机构 :如职业培训学校,可能通过市场化运营实现资金回笼,但需符合相关行业监管要求。
风险提示近期出现虚假宣传涉及捐款陷阱的案例,部分机构可能利用家长对教育机构的信任,以公益名义变相敛财。建议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核实机构资质、资金用途及宣传内容真实性。
综上,培训学校中存在捐资者,但需注意区分非营利性捐助与营利性经营,同时警惕潜在的虚假宣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