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校培训时间的更改问题,综合相关规范和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为三年,需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已合格科目成绩作废,需重新报名。
二、学时与成绩管理 学时不可更改学习时长由学员自主完成,驾校无权单方面更改。学员需按计划完成预约的学时,否则可能影响考试资格。
成绩作废规则若未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已合格科目成绩作废;
若预约后未参加考试,该次考试视为失败,需重新预约并参加。
三、考试预约时间调整 未预约时可通过交管网12123取消预约,重新预约后参加考试。
已预约时更改日期 :需提前1天通过交管网12123取消预约,重新预约新日期(原预约失效);
更改时间 :部分考场允许在考试前通过驾校或车管所申请调整,但需符合考场开放时间规定,且仅限未预约的场次。
四、特殊情况处理重大活动或恶劣天气 :部分考场可能因道路管制调整训练时间,需以考场最新通告为准;
弃考处理 :若未按时参加考试,该次考试视为不及格,需补考。
总结培训时间 :不可由驾校单方面更改,需按预约或考场规定参加;
考试时间 :未预约可改,已预约需取消原预约并重新预约;
成绩规则 :未通过需重考,缺考视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