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机构广告中的用词规范,综合相关规范要求及实际案例,说明如下:
一、广告中允许使用的合规内容 基本资质要求需明确标注广告主身份真实、办学资质齐全,且宣传内容不超出经营范围。
禁止诱导性表述不得使用“最新通知”“好消息”“新政”等诱导点击的词汇,也不得编造政策变化(如“自学考试取消”)的保证性承诺。
避免情绪诱导禁止通过“限时优惠”“名额有限”等手段制造焦虑情绪。
二、明确禁止的违禁词 绝对化用语与“第一”“最”“唯一”等相关的词汇(如“全国第一品牌”“史上最低价”)被《广告法》明令禁止。
承诺性词汇严禁出现“保证通过考试”“确保升学”等对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承诺。
虚假宣传内容不得虚构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或编造用户评价。
三、常见违规案例虚构资质 :某机构被查虚构教师从业经历,误导家长。
价格欺诈 :通过“原价”“直降”等话术进行虚假折扣宣传。
政策诱导 :编造“考试难度加大”等话术,配合限时优惠促销。
四、建议与总结培训机构广告需在合规框架内运营,避免使用上述违禁词。若涉及政策解读,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准确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会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建议机构主动自查自纠,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