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教师在培训机构上课存在一定的限制和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这意味着,如果教师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上课,且该机构不是学科类培训机构,那么在原则上是允许的,前提是教师不是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 学科类培训机构 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是违法的,并将依法受到从重处罚,包括吊销教师资格证和行业禁入等。 有偿补课的限制: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也明确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综上所述,在职教师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上课通常是允许的,但在学科类培训机构或进行有偿补课则是违法的。教师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参与违规的校外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