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确实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补贴对象 五类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职业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在校学生。
二、补贴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补贴初级(五级):1200元/人
中级(四级):1500元/人
高级(三级):2000元/人
技师(二级):4000元/人
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1000元/人。
重点产业补贴纳入当地政府重点产业目录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20%。
未达学时补贴未完成规定学时但取得证书的,按实际培训时间补贴,标准为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
三、补贴方式先垫后补 :参训人员先行支付费用,补贴由个人或企业申请并支付。
直接拨付 :符合条件的补贴将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四、申请条件参加指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培训并取得有效证书。
遵守培训纪律,考核合格且无旷课记录。
符合当地重点产业目录要求(部分批次)。
五、其他说明补贴申请需提交培训合同、证书、费用发票等材料。
具体操作流程及补贴额度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及各地政府公开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