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关于培训未通过时是否发放培训工资的问题,综合分析如下:
一、法律义务与工资支付 劳动关系与工资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则用人单位需按约定支付工资。培训期间属于用工范畴,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工资。
培训工资的独立性培训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与工作表现或考核结果无关。即使培训未通过,劳动者仍有权获得已履行部分的工资。
二、特殊情况处理 合同条款的约束力若劳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考核未通过不发工资”等条款,需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判断其合法性。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无效。
未签劳动合同的处理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需按实际用工时间支付双倍工资。
三、维权建议 协商解决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按法律规定支付已发生的培训工资。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四、总结培训未通过仍有权获得工资 ,但需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若遭遇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