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参加初任培训,否则将影响任职定级和职业发展。具体规定如下:
一、培训的强制要求 培训对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录用人员需参加初任培训。
培训时间基础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天,专业性较强的机关可延长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主要涵盖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及行为规范等,旨在提升岗位适应能力。
二、不参加培训的后果 任职定级受阻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 不能任职定级 ,需补训合格后方可考核。
试用期影响试用期内未完成培训需顺延试用期,待培训合格后再考核。
报到后1.5年内仍未参加培训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职业发展限制连续两年未参加培训且考核不合格者,可能影响晋升机会。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不可抗力因素 :因紧急任务、家庭变故或健康问题无法参加的,可申请补训,补训后考核结果仍计入年度考核。
在职人员 :非新录用人员(如转正后)参加的培训(如领导职务培训),未参加不直接影响当前岗位任职,但可能影响晋升。
四、建议建议新录用公务员尽早安排时间参加培训,避免因政策变动影响职业发展。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应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并申请补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