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船员培训按照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这是船员在上船任职前必须接受的基础培训,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个人求生技能包括游泳、救生艇筏操作等基本生存技能;
消防与急救掌握船舶火灾预防、扑救及基本急救知识;
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强调安全意识、应急处理及社会责任。
二、船员适任培训该培训使船员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分为两类:
岗位适任培训针对具体岗位(如驾驶、轮机)的技能要求,例如驾驶岗位需掌握船舶操纵技术,轮机岗位需熟悉机械维护流程;
专业技能适任培训仅限海船船员,包括救生艇筏操作、高级消防、船舶保安等专项技能。
三、特殊培训针对在特殊船舶(如危险品船、客船、大型船舶)或极地水域工作的船员,需接受专门培训:
特殊船舶培训 :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特殊类型船舶的操作与安全规范;
极地水域培训 :极地航行、冰封港口作业等特殊环境下的操作要求。
补充说明培训需在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完成;
不同类别培训对应不同合格证书,例如基本安全培训合格后需考取“海员证”。
以上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制定,确保船员具备岗位所需的安全与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