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升学

小升初/初升高/高考志愿/职校招生

学校安全培训的要求吗

学校安全培训的要求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安法)及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根据《新安法》第28条,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属于法律明确要求建立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的管理范畴。

责任主体

安全培训责任覆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员工,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培训内容要求 基础安全知识

包括消防安全(火灾预防、扑救方法、灭火器使用)、用电安全、防触电等日常安全规范。

应急处理能力

教授师生火灾报警、疏散逃生、使用灭火器等应急技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特殊工种专项培训

如消防员、保安等特殊岗位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上岗。

心理健康与安全意识

增强教师应对压力、处理学生纠纷的能力,同时提升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培训对象与方式 培训对象

包括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不同对象需接受定制化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定期开展集中讲座、案例分析;

利用多媒体、模拟演练等互动式教学;

结合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

四、培训管理要求 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计划、考核标准及档案管理要求。

监督与评估

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对未通过考核人员补考或再培训。

师资与经费

配备专业教师或邀请具备资质的机构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设立专项经费保障培训开展。

五、其他注意事项

设施保障 :确保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持续改进 :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案例,不断完善培训体系。

通过以上要求,学校可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安全培训机制,有效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理能力。

人人升学
小升初/初升高/高考志愿/职校招生
加入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