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和行业要求,船上厨师需要接受一系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础培训要求 四小证培训必须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和《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
船舶厨师专项培训需通过由海事机构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内容涵盖船舶伙食管理、食品卫生安全、营养餐搭配、食材储存等。
二、证书与资质 船员适任证书基础培训合格后,需申请船员适任证书,职务标注为“其他”(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
油船/化学品船特殊培训若在油船、化学品船等特殊类型船舶工作,需额外完成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国际航线要求注册国际航线的厨师需通过专业英语考试(如STCW国际海事英语考试)。
三、其他注意事项健康证明 :需定期办理健康证明,确保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健康标准。
持续教育 :部分岗位可能要求定期参加复训或更新知识。
总结流程取得陆上厨师资格证书(可选);
完成四小证及船舶厨师专项培训;
通过船员适任证书考试;
国际航线需额外通过英语考试;
办理海员证(如适用)。
未取得相关证书将无法合法上船工作,建议通过正规培训机构系统学习并考取所有必要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