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职高走读 通常可以退还住宿费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果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此外,有法律依据表明,学生有权要求退还未实际使用的住宿费用。
具体退费流程可能因学校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学生需要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的退宿手续。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住宿情况进行核算,然后退还相应的住宿费。
如果学校拒绝退费,学生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如教育局)投诉,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学校退还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