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高校后,毕业生需要签订以下合同: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签订流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并请用人单位填写清楚“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相关内容(包括户口、档案的详细地址和邮编)。
毕业生到所在学院签署就业协议。
毕业生到就业指导中心最终签署就业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交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学校签署完就业协议书之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各留一份就业协议,由毕业生负责把单位一方的就业协议书转交用人单位,学校的一份留在就业指导中心作为毕业生户口转移和档案递转的依据。
劳动合同 :
签订时间 :一般应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
必备条款 :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
注意事项 :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不能拖而不决,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避免签订“霸王条款”,如自愿放弃社保、发生工伤自行负责、一定期限内不得结婚生育、未达到工作年限离职需支付违约金等。
保密协议 :签订条件 :如果岗位涉及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内容 :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对所接触到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竞业限制协议 :签订条件 :部分用人单位为保护自身的竞争优势,可能与应届生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内容 :约定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从事相关业务,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建议: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咨询专业人士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保留合同副本 :签订合同时,务必保留好合同副本,以便日后查阅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