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1985年进厂培训期是否计入工龄的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工龄计算的基本原则 工龄的界定工龄通常指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 - 一般工龄 :包括正式工作期间的全部时间,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本企业工龄 :特指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时间。 培训期的性质培训期间是否计入工龄,需根据培训类型和用工形式判断:
脱产学习 :如参加全国高考、自学考试等,属于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脱产学习,工龄继续计算。
在职培训 :通常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行为,不计入工龄,但可能影响其他权益(如年假计算)。
二、具体适用情形 1985年进厂情况分析若1985年4月进厂时已建立劳动关系且开始领取工资,则培训期应计入工龄。
若为学徒工性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学徒工期间不计入工龄,但可计入“工龄”(作为记年)。
特殊工种的影响 若从事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龄计算可能按特殊规定调整(如每满1年工龄计为1.5年)。 三、注意事项劳动合同与工资发放 :工龄计算以工资收入为主要依据,若培训期无工资发放,则可能不计入工龄。
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工龄计算标准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法律机构。
综上,1985年进厂培训期是否计入工龄,需结合是否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培训性质及当地政策综合判断。若存在疑问,建议提供具体用工合同或工资发放记录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