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工资支付的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确立即需履行工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专项培训与普通培训的工资差异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如《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机制。但岗前培训通常属于普通培训,不适用服务期约定。
二、不发工资的违法性 基本权利侵害培训期间不发工资直接侵犯了劳动者的取得劳动报酬权,属于《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法律救济途径投诉与仲裁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赔偿金 :若逾期不支付,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支付赔偿金。
三、特殊情形说明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需注意:
服务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不得因劳动者履行服务期义务而降低其工资。
综上,岗前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