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入职培训收费的合法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般情况:入职培训不得收费 法定义务与费用承担《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培训费用应从企业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劳动者收取。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也明确企业需承担职工职业教育费用。
违规收费的后果若企业以培训为名收取费用,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劳动者可要求退还已缴费用;
劳动部门可责令限期退还,并处以罚款(如每人500-2000元);
劳动者可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特殊情形:专项培训可约定服务期 专项培训与服务期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允许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订立服务期协议,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培训费用专项用于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者需接受培训后服务满约定年限。 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与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合理分摊额。
服务期与工资调整协议约定服务期不影响劳动者享受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三、维权建议拒绝不合理收费 :若企业以培训为名收费,可当场拒绝缴纳,并收集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等);
要求退费或赔偿 :已缴费可要求退还,若造成损失可主张赔偿;
法律途径 :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 常规入职培训不得收费 ,但 专项培训可依法约定服务期 。建议入职时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陷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