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艺术培训是否属于有偿家教,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属于有偿家教的情形 校外有偿补习若教师在正常教学时间外,利用自身专业资质在学生家中、租借场地或校外机构开展学科或艺术类辅导,并收取费用,则属于有偿家教。
利用职务便利即使未直接收费,若教师通过强制、诱导等手段为校外机构或个人推荐生源、提供教学资源以获取利益,也视同有偿家教。
参与校外机构经营包括兼职任教、课程设计等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均属于有偿家教范畴。
二、不属于有偿家教的情形 学校官方组织若体育或艺术培训由学校统一安排,作为教学延伸(如校本课程、特长班),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则不属于有偿家教。
非营利性体育培训专门针对学生特长培养的体育培训机构,若按市场规律收费(如健身俱乐部),通常不视为有偿家教。
三、政策依据与建议政策界定 :教育局明确将学科教学、艺术培训等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归为有偿家教,覆盖在职教师及教育机构人员。
风险提示 :有偿家教可能引发教育功利化、师生关系异化等社会问题,建议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合法替代方案 :若需开展校外辅导,可通过学校申请课后延时服务或参与教育机构合规课程。
综上,判断时需结合行为主体(是否为在职教师)、时间(是否在正常教学时间外)、场所(是否校外)及利益性质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