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带走培训证书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情况(可带走) 无服务期约定若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中未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无权以培训费用为由扣押或要求返还证书。
服务期约定合法若存在服务期约定,且劳动者未违反服务期条款,则证书可正常带走。
二、特殊情形(需补偿或支付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约定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如未完成约定的服务年限),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
用人单位过错若用人单位以担保、罚款等非法手段要求返还证书,可能涉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禁止性规定,劳动者可要求返还并索赔。
三、其他注意事项证书性质 :若证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范畴(如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则直接受服务期条款约束。
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扣留证书可能构成对劳动者职业发展权的侵害,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证书及赔偿损失。
综上,离职时带走培训证书本身不违法,但需遵守服务期约定或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劳动者离职前与单位协商确认,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