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非法收集、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相关规范和法律后果如下:
一、法律禁止性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 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同样适用上述处罚。
《个人信息保护法》 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常见违法情形 直接贩卖个人信息如案例中彭某非法窃取70余万条学生信息并转卖,或新东方市场经理将学生信息以0.5-1元/条的价格出售给培训机构。
间接参与信息交易包括:
内部人员泄露 :培训机构员工(如教师、市场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信息后转卖;
技术支持犯罪 :通过技术手段(如黑客攻击、数据爬取)获取信息后转卖。
灰色产业链运作存在信息收集、加工、转卖的完整链条,涉及培训机构、中间商、个人买家等多方利益。
三、法律后果刑事责任 :根据信息数量、情节严重程度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民事责任 :需赔偿信息主体因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如精神损害、经济损失等);
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可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拘留等。
四、防范建议谨慎提供信息 :仅向正规机构提供必要信息,避免在非官方渠道透露敏感数据;
保留证据 :对骚扰电话、信息泄露事件及时记录证据,协助公安机关调查;
加强监管 :教育部门应联合公安机关打击信息贩卖行为,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若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或出售,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12321等渠道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