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前培训期间,劳动者是有权获得工资的 。以下是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同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岗前培训也属于劳动合同履行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参加入职前培训期间,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明确的约定,也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参加入职前培训时,确认与用人单位关于工资支付的约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