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各地教育部门的要求,校长参加培训是 必须的 ,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的必要性 持证上岗要求新任校长必须完成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作为上岗必备条件。
在职校长每五年需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提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提升专业素养培训内容涵盖依法治校、素质教育实施、课程领导、教师发展、内部管理及战略思维等核心领域,旨在提升校长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培训体系与内容 培训层次任职资格培训 :针对新任/拟任校长,侧重基础能力培养(如依法治校、素质教育)。
提高培训 :在职校长定期参加,强化领导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高级研修 :针对有一定经验的校长,提升战略思维和引领学校改革的能力。
培训形式包括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工作坊、同行交流等多种形式,部分地区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推动学分互认。
三、培训考核与作用培训成绩作为校长考核、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通过培训促进校际交流,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特别是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及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
四、地区差异与补充具体学时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但300学时是全国统一标准。
部分城市(如武汉)将培训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
综上,校长参加培训不仅是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提升教育质量、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