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关于培训期间未通过考核是否发放工资的问题,综合分析如下: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即有权获得报酬。
工资不得随意扣除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培训未通过等理由克扣或无故拖欠。
二、培训期间工资支付的具体情形 正常培训期间的工资支付即使在入职培训或岗前培训期间,只要劳动者完成了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若用人单位以“培训未通过不发工资”作为条件,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特殊约定情形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培训未通过不发工资”,需审查该约定是否合法:
无效约定 :若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约定违反劳动法(如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该条款无效。
有效约定 :若约定合法(如服务期协议),但仅针对服务期而非普遍情况,则需结合具体条款判断。
三、权益保护建议 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材料,作为维权的依据。 协商与投诉 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失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途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赔偿,且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四、总结一般情况下应支付工资 :培训期间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应当获得报酬,用人单位无权以考核未通过为由拒绝支付。
特殊约定需谨慎 :若存在服务期等专项协议,需结合协议条款判断,但不得违反劳动法的基本规定。
建议结合自身情况,查看劳动合同条款,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