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培训外教课退费问题,需根据课程性质、合同条款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课程性质与合同条款 教师更换条款若合同中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老师限定为该位教师”,中途更换外教属于单方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学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变更教师需协商一致。 课程完成情况未上课 :若课程未开始或未提供任何服务,通常可要求全额退费。
已上课 :根据已完成的课时比例退还费用,例如江苏省规定未上课可退一半费用。
二、特殊情况处理 疫情影响退课因疫情等不可抗力无法上课,消费者可要求退费。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政府通知、健康证明等)。
培训机构违规操作若机构存在“报名后概不退课”“随意更换教师”等违规条款,或以格式合同限制消费者权益,可向消协投诉或法院起诉。
三、维权建议 保留证据保存缴费凭证、课程合同、沟通记录等材料。
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退费条款。
协商与投诉首先与机构协商退费,若无果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局投诉,或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法律途径通过诉讼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继续履行,尤其适用于机构恶意拒赔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预付费制课程建议选择有明确退费规则的机构,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纠纷。
签订合同时注意“霸王条款”的合法性,如“单方解除权”需符合公平原则。
综上,校外培训外教课能否退费,关键在于合同条款的约定及课程的实际履行情况,建议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