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期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总体原则是 必须发放 。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必须发放工资劳动关系确立即需履行工资义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培训期作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一部分,同样需要履行这一义务。
禁止以培训为由克扣工资
若以岗前培训、技能提升等名义不发放工资,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且用人单位不得以培训为名变相延长试用期或降低工资标准。
二、特殊情形的例外情况若用人单位将 岗前培训作为录用条件 ,且劳动者未通过考核,则可能不发放工资或仅发放部分报酬。但需注意:
培训内容应与岗位直接相关;
考核标准需明确且符合录用条件;
即使未通过考核,劳动者仍应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三、维权建议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培训协议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约定。
协商解决
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发工资,要求提供合法依据。
法律途径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支付工资;
申请支付令或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四、注意事项培训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用人单位以培训为名要求支付违约金,需符合服务期约定且不超过实际培训成本。
综上, 培训期无工资通常不合理 ,但存在以考核为条件的特殊情形。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判断,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