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 没有权利 不给学生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学校应妥善保管并转移学生档案,不得因学生未完成学业或其他原因拒绝提供档案。如果学校拒绝提供档案,可以视为侵犯学生权益,学生可以通过与学校协商、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法律途径解决。
具体来说,职高的学籍档案是由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包括学生的个人资料、成绩单、评语表、身体状况报告单、综合素质发展报告表、奖惩记录等材料。这些材料在毕业后,学校会将学籍档案转交给毕业生本人,由毕业生本人或其所属的用人单位进行人事档案的管理。
因此,如果职高以不去实习为由拒绝提供档案,这是不合法的。学校应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制实习,也不得以此为由威胁学生。如果学生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