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校开设培训机构是否违法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党校性质与职能限制 非营利性机构属性党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重要教育机构,主要承担党性教育、干部培训等职能,属于非营利性机构。
职能定位与禁止行为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党校等机构需按职能分工开展培训任务,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活动。若违反规定,可能面临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甚至纪律处分。
二、具体违法情形 以培训名义变相经营若党校以培训为名,实际开展商业活动(如收费培训班、辅导班),可能涉及以下违法问题:
需经教育部门批准并取得办学许可证;
需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要求(如消防、卫生达标);
违反《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可能被撤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在职教师违规办班在职教师若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私自在工作期限外办收费培训班,可能违反《公务员培训规定》及《教育法》,但是否直接构成违法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
三、例外情况经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 :若党校经教育部门批准、依法注册并取得办学许可证,可开展合规培训;
委托合作机构 :可委托符合条件的高校、社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但需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四、总结建议党校直接开设培训机构通常违法,需严格遵循教育部门规定。若涉及变相经营或在职教师违规行为,建议停止相关活动并主动整改,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具体操作,建议咨询教育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