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中评职称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评审范围 : 全省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的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 申报评审政策 :申报条件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条件》(赣教师字〔2023〕5号)执行。
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申报人提供的业绩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岗位发生变化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
职称层级与要求 :助教 :
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教学态度端正。
协助讲授课程部分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
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讲师 :
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良好。
承担课程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将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担任助教满2年。
其他条件 :学历背景 :中职教师评职称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专业本科学历,或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的大专学历。
教学实践经验 :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学科竞赛、指导学生实践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专业发展能力 :要求教师关注中职教育领域的新动态和新理念,积极参与中职教育改革和发展,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优先推荐条件 :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参加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在县域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或工作1年以上的,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优先推荐、优先评审。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中职教师,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江西省中职教师职称。
建议职业高中教师在评职称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和业绩,确保符合评审条件,并积极关注职称评审的最新政策和动态,以提高职称评审的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