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发布的政策规定,在职教师参与校外有偿补课的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以下是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明确禁止的行为 禁止在培训机构兼职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教学或管理工作。
禁止以任何名义开展补课包括个人或他人名义举办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
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不得通过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为校外机构提供生源、教学资源等。
禁止在居所开展补课不得以本人或家属的住房、租借场所进行有偿补课。
二、特殊说明学科类培训全面禁止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非学科类培训的合规性 :若涉及非学科类培训(如艺术、体育等),需符合当地教育部门的具体规定,但教师仍需避免利益冲突。
三、违规后果纪律处分 :包括警告、记过、降低职称等级、撤销职务直至开除公职。
学校责任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将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建议与补充政策咨询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则差异,建议通过教育局官网或热线查询当地政策。
职业发展 :遵守规定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避免因小失大,影响职业发展。
综上,在职教师应严格遵守“双减”政策,将精力投入校内教学,共同维护教育公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