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期间工时和工资的计算,需根据培训性质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培训期间工时计算 属于工作性质的培训若培训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专项工作培训,且与工作内容直接相关,则该时段应计入工作时间,需支付工资。例如新员工必须接受的3天入职培训,或生产车间的技能操作培训。
属于非工作性质的培训若培训与工作无关(如管理人员的兴趣班),则不计入工作时间,不发放工资。但用人单位可要求员工承担培训费用。
二、工资计算标准 基本工资计算培训期间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以补休替代工资。计算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确定,若劳动合同未明确,通常以劳动者入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
特殊工时工资计算若培训期间安排加班(如下班后或周末),需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平时加班:不低于工资150%;
休息日加班且未补休:不低于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工资300%。
三、其他注意事项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培训与解除合同 :若员工培训后仍不符合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综上,培训期间是否计入工时及工资支付,需结合培训性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培训条款,避免权益受损。